6月22地区峰谷价差超0.6元/kWh,25省可实现两充两放-中国储能网
2024 05/30 11:10:30
来源:中国储能网

6月22地区峰谷价差超0.6元/kWh,25省可实现两充两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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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裴丽娟 高丽婷

  中国储能网讯: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统计,截止目前,除黑龙江、吉林、云南三省外,各地区2024年6月电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已全部公布。

  6月即将进入夏季,本月执行尖峰电价的省份有海南、山东、湖北、河北、冀北、内蒙古东部、内蒙古西部,执行深谷电价的省份有新疆、内蒙古东部、内蒙古西部,山东6月开始不执行深谷电价。

6月单一制用电峰谷价差

  以1-10(20)kV一般工商业单一制(不含1.5倍电价)为例,6月有16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.7元/kWh,23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.6元/kWh,但仅海南一个省最大峰谷价差超过1.0元/kWh(广东35℃以上的高温天除外)。

  6月,海南最大峰谷价差为1.2159元/kWh,是全国峰谷价差最大的省份,广东珠三角五市、江门市、惠州市、江苏这些地区也都超过0.9元/kWh。

  6月,除不满1kV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外,浙江其他一般工商业均不执行尖峰电价,并可选择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,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。因受季节性电价调整影响,可以看出,6月浙江峰谷电价差明显缩小,仅为0.7914元/kWh。

6月两部制用电峰谷价差

  以35-110kV大工业两部制电价(不含1.5倍电价)为例,6月全国共15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.7元/kWh,22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.6元/kWh,但均低于1.0元/kWh。海南峰谷价差最大,为0.9624元/kWh。就整体情况来看,较之去年同期,全国超70%的地区峰谷价差呈减小趋势。

近日分时电价政策调整

江苏

  5月27日,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。

  优化尖峰时段设置缩短尖峰时长: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(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),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(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)。

河南

  5月29日,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,对河南省工商业分时电价进行调整,从2024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

  01.峰谷时段设置

  02. 峰谷浮动比例

  全年高峰、平段、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.72:1:0.45,高峰电价浮动比例拉大,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.2倍。

  河南省此次政策调整,对独立储能电站的运营较为利好,但对于河南工商业储能影响较不利。不过,对于长时储能而言,更大的峰谷价差、更长的峰谷时段,也不失为一种利好。

各省储能充放电次数

  现阶段,6月全国有25个省份储能可实现两充两放,其中,福建、黑龙江储能可实现三充三放,不过其中一次充放电仅有1个小时时间。全国有5个省份一充一放。上海两部制用电可实现储能两充两放,单一制用电为一充一放。

  各地区储能充放电次数详情见下表。

【责任编辑:孟瑾】